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- 2026.8.3|
- 合法註冊/Legal wedding
日本結婚後回港手續|香港合法夫妻登記完整指南
在日本結婚後
回港後的手續流程|如何在香港登記為合法夫妻?
在日本完成結婚登記後,很多新人都會有一個疑問:「這段婚姻在香港也算數嗎?需要另外辦手續嗎?」答案是:需要的。只要完成以下 2 個步驟,雙方就會在香港正式被承認為合法夫妻。這篇文章會一步步說明整個流程,讓你回港後也能安心處理。
在日本:結婚登記已經完成
新人在日本結婚當天,會親自前往當地市政府提交《結婚申請書》(日文稱為「婚姻届」),並提交所有正本證明文件。完成審查後,雙方即正式成為受日本法律承認的合法夫妻。
市政府會發出「婚姻受理證明書」(日文:婚姻届受理証明書),作為結婚的官方證明——這份文件,就是接下來回港辦手續的關鍵。
步驟① 前往日本駐香港總領事館,申請「公文書翻譯證明」
不需預約,可直接到場。一個人也可以辦理,不一定要兩位新人一起過去。
回到香港後,請攜帶日本結婚證明書(婚姻受理證明書)前往日本駐香港總領事館,申請由領事館簽發的「公文書翻譯證明」。
當天請一併準備好:
✔ 日本結婚證明書正本
抵達領事館後,領事館工作人員會提供結婚證明書的英文翻譯本,新人請自行填寫。待確認無誤後,領事館將於原件上蓋章,簽發「公文書翻譯證明」(印章位於文件左上角)。
小提醒:即使是 B4 獎狀樣式的結婚證明書,一樣可以申請「公文書翻譯證明」。
步驟② 前往香港入境事務處,提交「更改登記事項通知書」
完成步驟①後,接下來請前往香港入境事務處提交「更改登記事項通知書」,將婚姻狀況更新為「已婚」。
提交文件包括:
✔ 日本結婚證明書副本
✔ 日本領事館蓋章的「公文書翻譯證明」
入境處完成審核後,將發出正式通知卡。從此,雙方在香港也被正式承認為合法夫妻,整個流程就完成了。
小貼士
・去日本駐香港總領事館申請「公文書翻譯證明」時,一個人也可以辦理,不一定要兩個人一起過去。
・請妥善保管所有文件的正本及副本,以備不時之需。
・手續及文件要求如有變動,請以日本駐香港總領事館及香港入境事務處的最新公布為準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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